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地下水净化设备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彻底整改省级环保督察“生产生活用水严重依赖地下水开采,超采问题突出”的问题,根据《酒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酒政发﹝2017﹞221号)、《酒泉市水务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的通知》(酒水发﹝2020﹞10号)和《瓜州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瓜州县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治理目标为导向,科学规划,综合防治,通过采取发展高效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灌溉面积退减、封填开采井等措施,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治理和修复超采区,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在县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红线约束下,科学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合理确定可开采量,严格以供定需,落实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制度。

(二)坚持节水优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优先考虑挖掘节水潜力,把节水作为压减取水量重要抓手,特别是加大超采区农业节水力度。

(三)坚持政府主导。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推动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坚持系统治理。超采区治理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要有法规政策的保障,又要有经济手段的促进,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三、治理范围

根据《瓜州县地下水超采区限采范围划分报告》的划定,双塔灌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超采面积556.78 km2,超采量5069.07万m3/a,包括南岔镇、瓜州镇、梁湖乡、渊泉镇、广至藏族乡、国营小宛农场的全部村组、农林场站,西湖镇除西湖村外的其他全部村组;昌马灌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超采面积231.65 km2,超采量1657.41万m3/a,包括三道沟镇、河东镇、腰站子东乡族镇、七墩回族东乡族乡、沙河回族乡、七道沟农场的全部村组、农林场站,布隆吉乡除双塔村外的其他全部村组。

四、治理任务

在2019年治理的基础上,保持退减成果,采取轮耕、休耕等方式,持续退减灌溉面积1.3万亩和退减水量3363.0244万m³,其中:南岔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4.29万m³、西湖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37.21万m³、瓜州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665.25万m³、广至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4.07万m³、梁湖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1.94万m³、农林场站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51.27万m³、小宛农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40.56万m³、三道沟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20.3453万m³、腰站子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7.8690万m³、河东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4.7995万m³、布隆吉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99.6458万m³、七墩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6648万m³、沙河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2671万m³、七道沟农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0.8429万m³。(详表见附件)

五、治理措施

(一)工程措施

1.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在地下水超采区所在范围的灌区实施高效节水改造工程或投入历年已完工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0004万亩,压减地下水1547.0364万m³。

2.调整种植结构:在农业灌溉为主的地下水超采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10万亩,压减地下水200万m³;通过退耕还林还草4.0313万亩,压减地下水302.348万m³。

3.退减灌溉面积:在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突出、地表水资源有限、节水潜力不足、不具备水源置换的超采区,持续通过停止灌溉和轮耕、休耕等方式,继续保持退减灌溉面积1.3万亩,压减地下水390万m³。

4.实施水源置换工程:通过利用雨洪截引、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04.1万m³。

5.填封开采井:累计封填地下水开采井55眼,压减地下水719.54万m³。对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逐步关停自备水源井。

(二)非工程措施

1.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

严格新增取水许可,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限制旧井更新审批,禁止利用旧人畜饮水井申请更新农业灌溉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封闭井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农场停止报批旧井更新,对未及时延续过期取水许可证的地下水用水户不下达用水计划,一律不得售水,督促其及时换证,确保用水计划落到实处,用水总量控制在下达指标之内。

2.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治理行动

地下水净化设备

加强对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强行破坏计量设施取用水的,按非法取水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交清水资源费、未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严格按照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进行行政处罚,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按照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规定进行处罚,彻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法行为,使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加强考核问责,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各乡镇、农场要严格落实用水计划,加大计划用水和节水管控,将用水计划落实到村、组、单井上。对地下水资源管理不严、超计划用水、压采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促进压采量任务指标的落实。

4.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农场要充分利用春耕有利时机,认真调查研究,合理制定各乡镇、农场2020年度地下水压采和灌溉面积压减方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压减灌溉面积任务要落实到各乡镇村组或农民用水协会,地下水压减水量要落实到单井,并体现到年度用水计划中。新增高效节水面积、退减耕地面积、封闭机井据实登记造册,注重过程收集,留存影像资料。

5.做好统计上报,加强监督检查

请各乡镇、农场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各乡镇、农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上报县水务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系人报县水务局备案。从3月开始,逐月统计超采区各项治理措施进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治理进度和统计报表报县水务局。

六、组织领导

我县地下水超采主要为农业灌溉用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重,牵涉面广,难度大,各乡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治理任务,落实退减灌溉面积、发展高效节水、调整产业结构等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年度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地下水净化设备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彻底整改省级环保督察“生产生活用水严重依赖地下水开采,超采问题突出”的问题,根据《酒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酒政发﹝2017﹞221号)、《酒泉市水务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的通知》(酒水发﹝2020﹞10号)和《瓜州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瓜州县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治理目标为导向,科学规划,综合防治,通过采取发展高效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灌溉面积退减、封填开采井等措施,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治理和修复超采区,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在县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红线约束下,科学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合理确定可开采量,严格以供定需,落实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制度。

(二)坚持节水优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优先考虑挖掘节水潜力,把节水作为压减取水量重要抓手,特别是加大超采区农业节水力度。

(三)坚持政府主导。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推动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坚持系统治理。超采区治理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要有法规政策的保障,又要有经济手段的促进,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三、治理范围

根据《瓜州县地下水超采区限采范围划分报告》的划定,双塔灌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超采面积556.78 km2,超采量5069.07万m3/a,包括南岔镇、瓜州镇、梁湖乡、渊泉镇、广至藏族乡、国营小宛农场的全部村组、农林场站,西湖镇除西湖村外的其他全部村组;昌马灌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超采面积231.65 km2,超采量1657.41万m3/a,包括三道沟镇、河东镇、腰站子东乡族镇、七墩回族东乡族乡、沙河回族乡、七道沟农场的全部村组、农林场站,布隆吉乡除双塔村外的其他全部村组。

四、治理任务

在2019年治理的基础上,保持退减成果,采取轮耕、休耕等方式,持续退减灌溉面积1.3万亩和退减水量3363.0244万m³,其中:南岔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4.29万m³、西湖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37.21万m³、瓜州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665.25万m³、广至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4.07万m³、梁湖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1.94万m³、农林场站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51.27万m³、小宛农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40.56万m³、三道沟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20.3453万m³、腰站子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7.8690万m³、河东镇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4.7995万m³、布隆吉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99.6458万m³、七墩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6648万m³、沙河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2671万m³、七道沟农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0.8429万m³。(详表见附件)

五、治理措施

(一)工程措施

1.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在地下水超采区所在范围的灌区实施高效节水改造工程或投入历年已完工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0004万亩,压减地下水1547.0364万m³。

2.调整种植结构:在农业灌溉为主的地下水超采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10万亩,压减地下水200万m³;通过退耕还林还草4.0313万亩,压减地下水302.348万m³。

3.退减灌溉面积:在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突出、地表水资源有限、节水潜力不足、不具备水源置换的超采区,持续通过停止灌溉和轮耕、休耕等方式,继续保持退减灌溉面积1.3万亩,压减地下水390万m³。

4.实施水源置换工程:通过利用雨洪截引、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04.1万m³。

5.填封开采井:累计封填地下水开采井55眼,压减地下水719.54万m³。对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逐步关停自备水源井。

(二)非工程措施

1.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

严格新增取水许可,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限制旧井更新审批,禁止利用旧人畜饮水井申请更新农业灌溉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封闭井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农场停止报批旧井更新,对未及时延续过期取水许可证的地下水用水户不下达用水计划,一律不得售水,督促其及时换证,确保用水计划落到实处,用水总量控制在下达指标之内。

地下水净化设备

2.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对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强行破坏计量设施取用水的,按非法取水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交清水资源费、未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严格按照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进行行政处罚,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按照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规定进行处罚,彻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法行为,使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加强考核问责,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各乡镇、农场要严格落实用水计划,加大计划用水和节水管控,将用水计划落实到村、组、单井上。对地下水资源管理不严、超计划用水、压采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促进压采量任务指标的落实。

4.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农场要充分利用春耕有利时机,认真调查研究,合理制定各乡镇、农场2020年度地下水压采和灌溉面积压减方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压减灌溉面积任务要落实到各乡镇村组或农民用水协会,地下水压减水量要落实到单井,并体现到年度用水计划中。新增高效节水面积、退减耕地面积、封闭机井据实登记造册,注重过程收集,留存影像资料。

5.做好统计上报,加强监督检查

请各乡镇、农场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各乡镇、农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上报县水务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系人报县水务局备案。从3月开始,逐月统计超采区各项治理措施进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治理进度和统计报表报县水务局。

六、组织领导

我县地下水超采主要为农业灌溉用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重,牵涉面广,难度大,各乡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治理任务,落实退减灌溉面积、发展高效节水、调整产业结构等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年度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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